您好,  [请登录]   [免费注册]
  • 咨询热线: 18640030888  |  18202496210  

浏览记录

10月26日起 我区烟花爆竹销售网点开始申报

发布日期:2015-10-26

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是我国的传统习俗,为确保广大市民能过一个平安愉快的春节,我区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对全区的烟花爆竹经营实施严格规范管理,并实行销售点申报制。记者获悉,2016年度烟花爆竹销售网点申报工作将在10月26日启动。

  凡年龄在18-60周岁,身体健康的公民,只要符合以下条件,均可报名申请烟花爆竹销售: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有符合烟花爆竹安全储存条件的临时仓库。销售点必须砖混结构、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周围100米范围内无加油(气)站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品生产、销售、加工、储存设施;50米内无学校、幼儿园、医院等公众聚集场所;销售点之间应相距50米以上。

  申报时间从10月26日持续到11月10日,有兴趣的商家可前往南岸区茶园兴塘路8号银翔翡翠谷B组团一期2幢1-4号(区公安分局正对面左前方)报名,联系电话:62980153、626060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