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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都区关于全区禁止燃放、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4-02-02

广大居民:


春节是我国最重要的传统节日,燃放烟花爆竹是我们喜迎春节最为盛行的习俗之一,为切实做好火灾预防和维护良好的公共生产生活秩序,传承好中华民族传统习俗,有效减少环境污染,改善空气质量,保障全区人民共同度过一个喜庆、平安、祥和的春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全区实际,现将2024年度全区限制、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范围和时间段通告如下:


一、全区禁止、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范围


(一)下列场所全年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1、国家政府机关、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场所;


2、车站、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3、加油(气)站、液化气供应站(点)、油库、仓库、仓储物流、重点企业、输油(气)管道等禁火区或者其他生产、经营、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场所安全保护区内;


4、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5、图书馆、档案馆、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养老机构;


6、广场、商场、集贸市场、公共文化设施等人员密集场所;


7、公园、林地、绿地、苗圃等重点防火区范围内;


8、南北两山绿化区范围内;


9、城市道路、过街天桥;


10、市、区人民政府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场所。


(二)下列区域范围限制燃放烟花爆竹


城市区(含城关镇、钟楼街道办、江南街道办、江北街道办、东江镇)等重点区域限制燃放高空烟花及礼花弹(包括产生烟、光、声响的各类烟花、礼花弹)。具体限制燃放区域如下:


钟楼滩街道办:东至西堤路,西至橄榄路,南至长江大道,北至旧城山,含旧城山、移民小区、西城印象等重点区域。


城关镇:东至彩虹桥,西至王家庄大桥,南至长江大道,北至北山植物园,含梁园社区等重点区域。


东江镇:东至栈道湾,西至彩虹桥,南至阶州大道,北至东江新区及旧城区,含陇城一号小区、泰和丽景小区等重点区域。


江北街道办:东至栈道湾,西至彩虹桥,南至长江大道,北至阶州大道,含市政广场、昌盛步行街、5.12纪念园等重点区域。


江南街道办:东至张家嘴,西至闫家湾,南至南山,北至龙江大道,含潘家湾社区、张家嘴社区等重点区域。


二、可燃放时间段


1、除夕(2024年2月9日07时—次日凌晨2时)


2、春节(2024年2月10日07时—2024年2月17日24时)


3、元宵节(2024年2月24日07时—次日凌晨2时)


以上可燃放时间段,可在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范围内,确保安全的情况下,选择空旷地方适量燃放。禁止燃放2000响以上爆竹及燃放高度高于3米的烟花,禁止燃放闪光雷、开天雷以及内筒单发直径10毫米以上包括但不限于上述功能的礼花弹。全区范围内,任何时间、任何区域均禁止燃放孔明灯。


举报电话:


区公安局 0939-110


区应急管理局 0939-8213009


区执法局 0939-8261881


市生态环境局武都分局 0939-8232190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0939-8212396


区住建局 0939-8236773


区文旅局 0939-8212618


陇南市武都区人民政府


2024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