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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修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 2020年3月起三环内全天候禁放

发布日期:2020-01-14

新修订的《沈阳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将于2020年3月1日起施行,沈阳市禁售禁放区域进一步扩大,禁售禁放时间限制为全年全天候。

  据悉,此次颁布的《沈阳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重点对烟花爆竹销售和燃放区域等方面进行了修改。禁售禁放区域由以往三环绕城公路以内主城区春节期间禁售禁放,进一步扩大至三环加大东区的四环路以内行政区域、浑南区沈丹高速公路以西、四环路以内的行政区域、沈北新区沈哈高速公路以西、四环路以内的行政区域,除经沈阳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重要节日、重大庆典等活动外,为全年禁止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同时,禁售禁放时间从以往禁止区域日常禁止,春节期间开禁,改变为常年全天候禁放、禁售烟花爆竹。另外,沈阳市还严格控制禁止区域以外烟花爆竹零售店数量,全市禁止设置烟花爆竹临时零售点;除依法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单位和个人外,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存放重量超过10公斤的烟花爆竹。

  另据了解,2020年春节沈阳市三环绕城公路以内城区仍准许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燃放时间为腊月二十三至正月初七和正月十五。